河北省林业厅关于 举办“第二届河北省名优果品擂台赛 暨果王评选”活动的通知

02.09.2014  11:27

各设区市林业局,定州市、辛集市林业局:

  为集中展示我省果品产业发展新成就,广泛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快推进果品产业强省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厅将在十八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期间组织举办“第二届河北省名优果品擂台赛暨果王评选”活动(方案见附件1),对我省生产的名优果品进行集中评比、展示,打造一批知名品牌,进一步扩大我省名优果品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果品产业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做出更大贡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届河北省名优果品擂台赛暨果王评选活动是经省政府批准同意举办的一次展示我省果品产业发展成就的盛会,是扩大对外宣传,加快推进果品产业强省建设的具体体现。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组织好参赛工作。由于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指派专人负责本市参加擂台赛的组织工作,争取把本届名优果品擂台赛办成一届规模空前的果品盛会,以此推动我省果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为了展示近年来我省林果产业建设成果,要求省林业厅确定的十个果品特色县、十大果品龙头企业、省林果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和承担现代果品产业建设项目的县、国家农业开发项目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必须组织相关产品参赛。会后,省林业厅将对领导重视、组织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二、积极做好参赛产品的选送工作   各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林业局要严格按照擂台赛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当地龙头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果)场等参加擂台赛,要精心准备、定向培养参赛产品,精挑细选,选送本地最好水平和最高质量的果品参赛,各地选送产品数量不低上届擂台赛(附2)。各地的参赛产品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于8月30日前报省林业厅果桑处。     今年,十八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上设河北林业综合展区,为充分展示林业发展成就,各地可择优选送林果相关产品参展,对于品牌响、质量优、市场影响力大的拳头产品,省林业厅将授予“河北省名优林果产品”称号。为保证参赛和参展效果,每个产品送样数量3-5箱,务必于9月23日前送达十八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B馆展区,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联系人:赵 少 波   0311-88607645,158301651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二届河北省名优果品擂台赛暨果王评选方案            2.各市选送产品任务表                  3.第二届河北省名优果品擂台赛暨果王评选报名表              4.第二届河北省名优果品擂台赛暨果王评选汇总表                                                                         河北省林业厅                          2014年8月27日               附件1     第二届河北省名优果品擂台赛 暨果王评选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充分展示河北果品产业发展新成就,打造一批河北果品知名品牌,在十八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期间组织举办“第二届河北省名优果品擂台赛暨果王评选活动”,对我省生产的名特优果品进行集中评比、展示,进一步扩大我省名优果品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市场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果品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果品产业强省建设。     二、主办单位     河北省林业厅     三、擂台赛及果王评选奖项设置   (一)擂台赛及奖项设置:根据我省果品生产情况,共设苹果、梨、红枣、核桃、板栗、葡萄、桃、柿子、大杏扁等主要树种的38个擂台。其中,苹果设置富士片红、富士条红、国光、元帅、王林和其它品种苹果共6个擂台;梨设置鸭梨、雪花梨、黄冠梨、日韩梨和其他品种梨共5个擂台;红枣设置赞皇大枣、阜平大枣、行唐大枣、金丝小枣、无核金丝小枣、冬枣、其它鲜食枣共7个擂台;核桃设置香玲(绿岭)、辽系、清香、其它薄皮核桃、麻核桃和绵核桃共6个擂台;板栗、葡萄、桃、柿子各设2个擂台;鲜食杏、樱桃、山杏、大杏扁、花椒、其它杂果各设置1个擂台。每个擂台设金奖1-3个,银奖2-5个,铜奖3-7个。   (二)果王设置:果王由获得擂台赛金奖的果品中产生,苹果类共设富士片红、富士条红、国光、元帅、王林5个果王;梨类设置鸭梨、雪花梨、黄冠梨、日韩梨和其他品种梨5个果王;红枣类设置大枣、小枣、冬枣3个果王;核桃类设置香玲、辽系、清香薄皮核桃、麻核桃和绵核桃5个果王;葡萄类设巨峰、白牛奶、龙眼、红地球、腾稔5个果王;柿子类设磨盘柿、甜柿、绵柿3个果王;另设板栗王、大杏扁王、山杏王、山楂王各1个,以上共评出果王30个。   四、日程安排   (一)过季和应季果品的评选   对于已过生产季节和正在采收的果品马上开始申报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廊坊农产品交易会上统一公布。   (二)展出期间参赛的样品       1. 9月23日完成样品的收集、检测、编号等工作。       2. 9月24日,进行擂台赛评选。       3. 9月25日,林业展区布展,接受领导检查       4. 9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擂台赛评选结果。       5. 9月26日-28日,交易会期间进行集中展示,贸易洽谈及项目合作。     五、比赛地点及展示方式   首届河北省名优果品擂台赛,在B馆专门建设200平方米的特装展区,在特装展区内进行比赛,对获果王、金、银、铜奖果品进行集中展示。   本次擂台赛不收取评审费和展位费。   六、参赛范围和条件   (一)参赛范围       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本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果品生产销售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果)场等单位参加。   (二)参赛条件   1. 参赛样品必须是河北省内生产的具有注册商标的名优果品。   2. 参赛样品必须是正常成熟的安全优质果品,或着通过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含转换期)认证的名优果品。   七、奖励方法   对获得果王、金、银、铜奖的果品颁发奖牌和证书;在B馆专门特装展区进行集中展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专题宣传。   八、评选机构   由主办单位邀请省内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   九、擂台赛评选程序   (一) 样品检测   由权威检测机构,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卫生指标检测,检测合格后才有资格进入擂台赛。   (二)专家评审   由专家组制定科学、详细的比赛标准,评选委员会根据参赛样品的果形、果色、单果重、风味、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等内、外品质进行综合打分,确定获奖产品和奖项。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