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11月29日召开

16.11.2016  11:03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周远)11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讨论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1月29日召开,会期预计4天。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崇勇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副主任马兰翠、王刚、谢计来、宋太平、王雪峰,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的建议,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省政府关于《河北省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草案)》《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转载:《河北新闻网》(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