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5月23日召开

11.05.2016  11:16

  5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崇勇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会议讨论了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5月23日召开,会期预计3天。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第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草案)》《河北省扶贫开发条例(草案)》。

  这次常委会会议议程还有: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行政诉讼法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人事任免事项等。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副主任马兰翠、谢计来、宋太平、王雪峰,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记者刘常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