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意见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

12.06.2015  21:31
      从6月11日召开的河北省扶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加快河北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缓解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河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邹平介绍,河北省将坚持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充分利用、运营科学规范、担保再担保结合、融资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的发展格局,为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提供强有力的融资支撑。到2017年,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控制在500家左右,资本金总量达到600亿元以上,形成300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能力。
      邹平说,河北省将从形成体系、规范行为、引导创新、完善机制、政策扶持等方面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其中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依法合规使用资本金,不得违规挪用和抽逃。严格保证金管理,不得高额收取、挪用或占用客户保证金;严格规范收费,不得收取担保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严格贷款流向管理,不得占用客户贷款。收取担保费要坚持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要实行低收费,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50%。不得高收费、乱收费,变相抬高融资成本。
      据悉,融资性担保行业在河北省乃至我国还是一个新兴行业,河北省将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支持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措施包括:建立风险补偿和资本金补充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引导产品和业态创新及技术创新、鼓励引导完善银担合作机制、规范抵质押登记工作、公开各种信息资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