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05.10.2014  10:57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2号)

    《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