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婷出席《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论证会并提出要求

27.09.2022  16:11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审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完善我省内部审计法治体系,按照省政府立法程序,2022年9月19日,省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组织省直单位、高校、医院、金融机构、市级审计机关等内部审计专家召开论证会。会上专家们对《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立项评估报告和《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草案初稿)》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修订内容。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郝婷出席会议,听取专家意见,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推动修订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内部审计的内外部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先后作出重大修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内部审计提出新要求。另一方面随着我省大力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我省内部审计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同时也出现很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修订工作势在必行。
            二是加强沟通对接,充分听取意见。 专家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既结合行业特点,又充分考虑法规适用性;既总结工作失误和教训,又展示工作经验和成绩,意见与建议全面、具体而且中肯。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要与各位专家深入讨论研究,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同时结合我省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我省内部审计规定;要与省司法厅充分沟通交流,按要求做好报审工作,高质量完成好修订工作。
            三是促进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优势互补,推动实现审计全覆盖。 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组成我国审计监督体系,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既是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又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生力军。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上层次、上水平,同时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统筹内部审计力量、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促进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优势互补,减少审计监督盲区,有力拓展审计监督深度和广度,推动实现审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