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

18.01.2015  01:40

河北省委组织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2014至2018年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意见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别志雷)为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近日,河北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科协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4-2018年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推进方式和主要举措、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4部分内容,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出了总体安排。

意见指出,2014至2018年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突出加强党性教育和加强能力培育这两项主要任务,重点实施党员教育培训6项计划。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分领域对全省16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实施集中轮训,确保每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党员集中教育计划,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1次集中培训,每年组织5000名农村和街道社区新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历教育。基层党员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45岁以下的农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等开展党性教育、实用技术和创业就业技能以及经营管理能力培训,每年集中培训党员10万名左右。流动党员培训计划,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组织流动党员开展党性教育和技能培育,省委组织部将探索举办流动党员集中培训示范班。组织员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办班、专题讲座等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对专兼职组织员实施重点培训。常态化教育计划,落实省委“警醒日”、“党章学习日”、“专题民主生活日”和“党员活动日”等制度要求,组织党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学党章、学方针政策等常态化教育活动。

意见强调,要完善培训方式、创新载体手段、统筹培训资源、加强阵地建设、强化计划指导,切实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严格督导检查,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