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港口集团制定《纪委议事规则》

30.03.2015  10:39

河北港口集团制定《纪委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加强、改进和规范河北港口集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不断提高集团公司纪委议事的质量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河北港口集团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纪委议事规则》,对议事决策原则、议事决策形式和内容、议事决策程序、议事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纪委议事规则》,河北港口集团纪委议事坚持依法、依纪、依规的原则,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坚持服务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原则,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议事决策的形式主要有纪委会、纪委书记办公会、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两级纪委月度工作例会、周工作调度会四种,分别对议事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类重要事项。议事决策程序要求,提交纪委会、纪委书记办公会讨论的议题,主管处室应在会前充分调研、协调和分析论证,形成明确意见,经过审批,列为议题;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以便充分准备;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事先要进行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会议应采取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对决策事项进行表决。《纪委议事规则》还对会议记录的形式作出了规定。

纪委议事规则》特别强调了四条保密纪律:一是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在议事中讲党性,讲团结,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违规作出的决定无效,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不得随意在干部群众中散布不同意见。三是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四是会议所列议题、讨论表决情况、个人发言及其它保密事项应严格保密,对未经授权擅自对外泄漏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纪委议事规则》的制定,对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决策程序、民主行使权力,深入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