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老供销”补短板打好“服务牌”

20.08.201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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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供销合作社被视为中国农村合作化运动中的三大“品牌”之一。而今,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伴随时代变迁,供销社重启改革征程。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正式发布。而在此之前,河北作为全国供销社改革的4个试点省份之一已经开始了探索。

为农、务农、姓农,这是中央对供销社改革指定的原则,也是我省供销系统改革的方向。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不足、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农村金融滞后等农业“短板”,河北供销社迈出了自己的改革步伐。

重构流通平台,建设“互联网+供销社”

展望即将到来的收获季节,往年要为销售奔忙的李建普今年却显得很平静。他说:“有了供销社电商平台,我们这儿的白山药不愁销了!”

李建普所在的安平县油子乡后刘兴村一带盛产白山药,但过去都是农民自己出去跑市场。李建普是当地的种植大户,每年要卖出1000多万斤白山药,光支付销售员坐车、吃饭、住店的花费就在30万元以上。

2014年,这一情况发生了变化。安平县供销社的人员建议他把白山药拿到网上去卖。在供销社的电商平台上,当地的白山药统一商标、统一对外公布价格、统一销售,不仅节约了成本,而且销路拓宽,订单大幅增长。

像李建普一样,很多农民发现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供销社又重新回到了身边。不过,“回归”的供销社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为农民搭建网络购销平台就是其中的职能之一。

建新型合作社,密切和农民的利益联系

8月中旬,走进灵寿县青同镇供销社采访,供销社理事长卜海燕却告诉笔者,自己虽然戴着“官方”的帽子,实际身份却是农民。

2014年,灵寿县供销社把青同镇全镇33家专业合作社联合起来,成立了新的青同镇供销社,农民企业家卜海燕发起成立的养猪专业合作社发展不错,因而被推举为理事长。而且,供销社从成员到理事会班子一水儿的农民。

“这也是我们的改革举措之一。”在邓沛然看来,供销社只有办成农民自己的组织,才会让农民和供销社双方都能获得长久的发展动力。

以这样的精神为指导,作为全国供销社改革的四个试点之一,河北省供销社在改革过程中因地制宜地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供销社。

这种改造的大致方法是,省供销社以自身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组建全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各级供销合作社通过产权介入、项目支持、业务带动等方式,实现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融合。目前,已在全省90%的乡镇建起了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型供销合作社。

据介绍,这一过程,改变的不仅是组织形态,还有运营机制。新型的基层供销社纷纷落实了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了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从决策到分配都更为开放、透明。

当农民成为主体,经过改造的基层社活力十足。灵寿县冀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联合“信诚”、“丰汇”等7个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成立了灵寿县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现了8个乡镇60多个村的6000余户种植户抱团发展。

“如果没有供销社把这些合作社联合起来,灵寿的蘑菇产业根本发展不起来。”冀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俊九说,此举终结了多年前当地蘑菇栽培产业的乱象——市场价格高企引发种植户盲目跟风,经销商为了抢夺市场恶性竞争,合作社间各自为战,竞相压价,效益低下。

自从联合起来以后,灵寿的蘑菇专业合作社由一个个点编织成一张网。每年1月,联合社都要召开理事会,作为联合社理事会成员的各合作社理事长共同商讨品种布局和发展规划。在规范的组织引领下,这些日益成熟的经营者带着他们的产品走进太原、沈阳等20多个大中城市,年助农增收6000余万元。

(8月19日 河北日报   第5版   新闻纵深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