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拉开海绵城市建设大幕

15.02.2016  12:34

        自2016年起,所有新区园区、开发区均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两年后,全省各市均要规划不少于20平方公里区域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5年后,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要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全省以“海绵城市”建设为主的改善城市生态的大幕。

  按照《意见》,自2016年起,老城区要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到2017年年底,迁安市要完成21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作为省级示范区,省部合作建设的四个生态城(新区)及承德北部新区生态城要取得成效;张家口市结合举办2022年冬奥会,在城市建设和改造工作中积极推进。到2020年年底,试点区域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以上。到2030年年底,设市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全省排水防涝能力得到快速提升,城市内涝积水得到基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