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8月21日电 (陈林 吴艳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1日透露,河北日前发出《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涉公民人身自由行政赔偿等九种情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此工作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并进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