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

20.06.2014  15:10

      为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做好工程勘察设计专家推荐和管理工作,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并下发了《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河北省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的宗旨是发挥专家优势,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专业咨询、技术论证、工程评优、事故调查、应急抢险等工作中,发挥辅助决策咨询作用,推动工程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专家库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采用聘任制,颁发聘书,任期两年,每两年更新一次,并按照“开放、流动、择优、自愿”的原则,对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成员主要从全省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部分省外专家进入专家库。专家库还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充实。专家库专家名单在“河北建设网”上公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办法》强调,专家库专家要自觉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无故不参与有关技术服务活动及业务培训,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有关工作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披露;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客观科学地进行论证、评审、咨询,对提出的观点、论证、评审、咨询意见负责;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技术服务活动应主动申明并回避;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动调查研究,提交相关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定期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诚实信用和身体状况等,考核结果作为专家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