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地税:互派干部相互“取经”

15.09.2016  03:08

在地税局挂职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我在这里向地税局的同事学到了管理办税服务厅的经验,受益匪浅。”谈到在地税局挂职锻炼3个月来的收获,唐山市丰南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黄莺这样说。

      据了解,河北省国税局、地税局于今年5月起联合开展干部挂职交流试点工作,共确定11个县(市、区)的国税局、地税局作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各选派1名办税服务厅(征收分局)副职到对方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为6个月。

      对于在挂职交流中学习到的具体经验,黄莺介绍说,地税局在《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管理方面很规范、很细致,会按照省份对纳税人的报验登记资料实行专档、专柜分类管理。这种分类管理方式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方便今后再次查阅,十分值得借鉴。

      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挂职的丰南区市地税局征收分局副局长董凯说,丰南区国税局、地税局已在对方办税服务厅里互设了办税窗口。目前,地税窗口主要负责征收国税局代开发票应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同时向国税干部学习业务,以便今后在地税办税服务厅拓宽业务领域,逐步实现一厅、一窗、一人办两家税,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

      国地税互派干部、深度合作,让纳税人享受到了更加便捷的服务。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财务人员贾先生说:“我们是国地税共管户,常同两家打交道。过去办税要两头跑,如今在一个办税服务厅就可以把两家的事都办了,非常方便。

      河北省国税局局长王满平表示,干部交流是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抓手,可以丰富干部经历,拓宽干部视野,提升干部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推进国地税合作提供人才保障。这次干部挂职交流试点工作结束后,相关人事部门将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做法,进一步促进人才互动、资源共通和经验共享,推进国地税工作全方位、深层次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