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河北启用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11.09.2014  22:34

    河北新闻网9月11日讯(记者张娜)为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提高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河北将从9月15日起在全省启用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办理环节,除须采集核验指纹信息外,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申办渠道、程序及条件与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完全一致。

     携带更方便,有效期增至10年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往来港澳签注以直接打印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背面(可重复擦写)的方式取代了贴纸签注方式。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的管理政策不变,证件申请受理渠道和审批条件不变,收费标准不变,而群众申领和使用证件将更为便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大小与居民身份证相当,携带和使用更为方便;证件内嵌智能芯片(内存持证人基本资料、照片及签注等信息),外覆新型激光防伪膜,防伪性能更强;成人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往来港澳签注可在证件背面重复擦写,无需频繁换证。

     新增采集核验指纹环节及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环节

    与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相比,内地居民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新增2个环节。

    一是采集及核验指纹环节。除因指纹缺失、损坏等原因无法采集指纹的以外,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均须采集或核验指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已经申领过电子普通护照并成功留存指纹信息的,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无需再次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

    二是新增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环节。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在申请证件时签署了《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的内地居民,可在通行口岸使用自助查验通道通关,进一步提高口岸通行效率。赴港澳旅游团队仍需按现行规定由人工检查通道通关;首次入境香港的内地居民,须经由传统柜位办理入境手续,经人工检查获准入境,方可在该次入境后使用香港自助查验通道。

    据悉,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继续使用。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居民,可继续申请贴纸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