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各地普遍开通法援绿色通道

12.03.2015  13:05

2014年12月25日下午,20多名农民工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法律援助中心,你一言我一语地向工作人员诉说:288名工友被拖欠工资300万元,拿不到钱无法回家过年。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依照相关规定,迅速协调联动当地法院、公安局、劳人局等相关单位鼎力相助,亮起“一路绿灯”。

在各部门通力合作下,欠薪方主动到法援中心接受调解。10天后,288名农民工拿到了自己的工资,他们高兴地说:“多亏有法律援助,让我们拿到了劳动报酬!

这场矛盾纠纷的圆满解决得益于多部门联动、多资源整合、多层次覆盖的多元化法律援助主体协调联动服务模式。”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乔新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河北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加强法援质量管理,法援服务实现提质增效。

2014年,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第一批和第二批便民服务措施,纳入3项法律援助措施。河北省司法厅按照司法部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总体要求,相应出台《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整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法律服务。

2015年2月2日,记者来到深州市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临街设立的大厅窗明几净,各功能区域设置合理,开放式、柜台式业务受理台前不时有群众前来咨询办事,大厅一侧还专门设有“12348”电话接听座席和与当事人谈话室。这种以法援机构为依托的县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目前在河北已建成60家。

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河北深入推进法援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按照河北省司法厅相关要求,河北各地普遍开通法援“绿色通道”,缩短受理审查指派时限,对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以及其他紧急特殊情况案件先行提供援助,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县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已成为司法行政机关优化便民服务的一站式、窗口化法律服务平台,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河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崔振晓介绍,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已累计接待群众8.6万余人次,受理各类服务事项6.5万余件。

2014年12月,在无力缴纳医药费被迫出院后,遭遇车祸的老人吴某在家中死亡。而此时,老人对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提起的诉讼还未进行鉴定。老人的老伴王某来到沧州市法援中心申请援助。

依照河北省司法厅制定的办案质量标准,沧州市法援中心迅速对该案作出安排。随后,该案承办人、法援中心律师张玉森在法庭据理力争,法院最终判令被告司机和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受援人损失。

2014年11月,河北省司法厅出台刑事法援案件和民事法援案件办案质量标准,对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监督等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作了全面、系统、具体的规范。同时,根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河北省司法厅对相关案件进行办案质量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

相关标准明确了办案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为法援人员办案提供了基本遵循,案件质量评估更是从规范办案行为角度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体系。”崔振晓说。

2014年,河北省政府首次将法律援助列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事项范围,并经过招标购买了30件诉讼范围内民事法律援助服务。张玉森告诉记者,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调动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促进了法援办案质量的提升。

为加强人才保障,河北省司法厅于2014年3月组建起全省刑事法援律师服务团,同时严格办案律师资格条件,加强教育培训,对于提升法援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河北司法行政机关和法援机构不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加强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拓展制度创新,有力提升了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乔新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