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十招保障民生政策落实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财政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十项举措》(以下简称《十项举措》),提出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深化民生资金绩效管理等措施,以推动国家和全省各项民生政策有效落实。
《十项举措》要求,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力度,确保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重点支持民生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完善财政相关扶持政策,健全民生多元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PPP模式、政府基金投资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同时,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将财政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教育、就业、扶贫、社保、医疗、“三农”、生态保护等民生事业发展。据了解,河北省级财政今年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已安排325亿元。
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是河北省的创新之举。《十项举措》明确,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项民心工程要全部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财政扶持政策及标准、资金筹措渠道、投入方式和工作流程,切实办好惠民利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民生政策红利。
为提高民生资金拨付效率,《十项举措》要求全省各级财政按照规定提前下达、及时拨付各项民生资金,健全通报、约谈、考核、挂钩等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民生资金早支出、早使用、早见效。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财政民生支出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民生资金原则上实行授权支付方式。将发给群众个人的资金,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家庭或个人账户,或者依托社会保障卡、惠农资金“一折通”等进行发放。
《十项举措》强调,深化民生资金绩效管理。将全省民生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目标指标,实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可公开,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民生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即时监控系统,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建立对重大民生政策、重点民生项目的全周期绩效跟踪和定期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作为调整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
按照《十项举措》要求,河北省财政厅还将实施明确各级民生支出责任、健全财政持续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落实组织协调等措施,建立财政系统民生政策落实上下联动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工作对接,抓好政策落实的督查和监督,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高龙 何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