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环境污染十大典型案例

19.05.2015  14:34

    河北广播网5月18日消息(河北电台记者 白雪峰)今天(5.18),在省公安厅、环保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河北环境污染的十大典型案例。

一、石家庄市石某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4年7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孙某某在石某某所属林地内开设化工厂,以医药废液为原料非法生产特戊酸。该厂将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废液,利用5个私挖渗井直接排入地下,造成严重污染。2014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孙某某抓获归案。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准备于近期移送起诉。

二、承德市谢某某污染环境案。

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承德市双滦区西地乡利用球磨机、磁选机等设备从事废钢渣非法提炼加工。谢某某将含有铬、六价铬等重金属的生产废水通过两个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沉淀池直接排入地下,严重污染环境。2015年2月16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抓获归案,该案已于2015年3月27日移送起诉。

三、张家口市包某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4年9月,犯罪嫌疑人包某某雇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的情况下,由李某某组织人员将20吨废机油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运输至天津蓟县,出售给在当地开办润滑油厂的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杜某某在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多次将收购的危险废物废机油进行非法加工处置。2014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将包某某、李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案已于2015年4月10日移送起诉。

四、唐山市杜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4年9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明知杜某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多次委托杜某将玉田县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00余吨酸洗废液进行非法处置。犯罪嫌疑人杜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专门租赁了位于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镇一处冷冻厂,安装一座玻璃钢存储罐用于废液处置。该存储罐底部通过暗管与厂外下水道相连。废液注入罐内后经下水管网流入丰南区西排干大河,致使西排干大河严重污染。2014年12月,公安机关先后将杜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案已于2015年2月9日移送起诉。

五、廊坊市纪某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纪某某以养殖业为伪装,雇佣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等5人,长期非法为天津大王古开发区及廊坊市开发区部分企业进行机械部件电镀加工,多次将总锌、总铬超标的生产废液直排放到院内渗井、渗坑中,严重污染地下水。2015年1月20日,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正在生产作业的6名犯罪嫌疑人。该案已于2015年4月7日移送起诉。

六、保定市安新县管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4年8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管某雨、管某在安新县三台镇某农场非法开设皮革洗染加工厂,雇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陈某某等人从事洗染皮革工序。该厂将含有大量总铬的生产废液通过下水道直接排放到渗坑内,造成严重污染。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公安机关先后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准备于近期移送起诉。

七、沧州黄骅市杨某污染环境案。

2014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神某某在黄骅市吕桥镇非法建厂,在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加工生产粗酚、甲酚,并将大量含酚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接排放到老石碑河内,严重污染环境。2015年4月22日,当地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杨某、神某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八、衡水市景县区域性非法电镀“黑作坊”污染环境案。

2014年11月4日,衡水市公安局联合市环保局集中行动,一举捣毁了景县10个非法电镀黑作坊。电镀作坊在生产过程中将含有大量总铬、总锌的生产废水直排地下,造成严重污染。2014年11月19日,当地公安机关对上述10个电镀作坊分别立案侦查,并将赵某、周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批案件已于2015年1月移送起诉。

九、邢台市威县“7.17”重大环境污染案。

2014年7月,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犯罪嫌疑人罗某、刘某某等数名中间人,将自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湖州市等地三家化工厂收购的共计400余桶危险废物进行非法处置。2014年7月17日,李某雇佣两台半挂车将70吨危险废物从福州市湾边村运送至邯郸市鸡泽县,因收货人拒绝接货,半挂车司机将货物运至威县名州镇报警。当地公安机关于2014年8月至9月将李某、罗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案已于2015年5月5日移送起诉。

十、邯郸市邱县崔某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5年1月24日,邱县公安局、环保局进行联合执法时,发现某棉业有限公司院内存在一为自行车零件进行镀镍加工的非法电镀加工点,该加工点将总镍超标的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渗坑,严重污染环境。公安机关当场将崔某某、翟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该案已于2015年4月23日移送起诉。

此外,全省公安机关将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现将查处的五个涉气污染典型治安案件予以发布。

它们分别是:

一、唐山市古冶区某化工厂大气污染案。

2014年11月1日,唐山市古冶公安分局联合区环保局成功查处古冶区某化工厂大气污染案件。该化工厂为加快工期进度和节约生产成本,在未打开除尘设备的情况下进行违规生产,将产生的烟尘直排到大气中,严重污染环境。2014年11月3日,古冶公安分局依法将该厂主管除尘设备使用的车间主任郎某某行政拘留7日。

二、石家庄市栾城区某热力站大气污染案。

2015年1月14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成功查处该市栾城区某热力站非法排放超标废气案。该热力站为降低供热成本,未按规定安装除硫除硝设备,自2012年投入使用以来一直超标排放。当地环保部门多次通知整改,该站一直没有纠正违法排放行为。其所排放烟尘中二氧化硫含量超出国家最高限排标准7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2015年1月28日,栾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将该热力站站长苑某某行政拘留10日。

三、石家庄晋州市某热电厂大气污染案。

2015年2月22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成功查处晋州市某热电厂大气污染案。该厂布袋除尘系统损坏,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造成污染物的持续超标排放,污染大气。环保部门对该厂超标排放行为先后两次进行行政处罚,但该厂仍拒不改正。2月28日,晋州市公安局依法将该厂负责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袁某某行政拘留10日。目前,该厂除尘系统已经修复。

四、邯郸市峰峰矿区某焦化公司大气污染案。

2015年3月20日,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安分局联合区环保局突击检查时,查处了某焦化公司地面除尘站夜间不运行的违法行为。经查,自2015年1月初至3月20日,该焦化公司未在夜间开启过地面除尘设施,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到大气中。峰峰矿区公安分局依法将该焦化公司主要负责人胡某某、直接责任人刘某某分别行政拘留15日。 

五、沧州市献县某铸造厂大气污染案。

2015年4月1日凌晨,献县公安局联合县环保局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县某铸造厂在生产过程中未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查,该铸造厂因排污设备不达标先后被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两次,该厂整改工作仍未达标。2015年4月1日,献县公安局依法将该厂负责人刘某某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