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居民阶梯水价方案出炉

15.12.2015  14:26

  昨日从保定市供水总公司了解到,经该市物价部门批准,将对城区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计量起点为11月份,其中一档年用水量为120立方米,相对应水价为3.55元/立方米。

  保定市居民阶梯水价的实施对象,为供水总公司所属“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核算居民用户用水量,一套住宅为一户,以房产证明为依据。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准;对于一户多表的用户,按户核算水量。户内人口4人以上(不含4人)的居民户,需提供户口簿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申请增加各阶梯水量。每增1人,年增加阶梯水量30立方米,由供水企业办理分档水量基数核增手续,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不申请延期的恢复原定水量。

  普通居民户分档水量和综合价格分别为:一档0-120立方米(含),3.55元/立方米;二档120-180立方米(含),4.66元/立方米;三档180立方米以上,7.99元/立方米。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其水价在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加价10%,为3.77元/立方米。居民阶梯水价在一个核算周期内(日历年),每月水费需根据当月累计用水量对应的分档阶梯水价乘以当月用水量进行核收。例如:某用户家中3口人,1—10月份累计查表用水量115立方米,11月份查表时显示当月用水量为6立方米,11月份当月应交水费计算方式为:5×3.55+1×4.66=22.41元。

  市民如对阶梯水价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保定供水服务热线:0312-303011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