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举报高速交通违法 最高可领千元红包

09.02.2018  19:26

2月8日,记者从河北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2月9日,河北高速交警微信版“网友有奖举报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举报信息通过高速交警审核后,网友将会得到相应奖励金额的话费充值或微信红包。

举报流程

关注“河北高速交警”微信订阅号,点击下方“违法举报”栏,输入您的姓名、手机号码,短信验证后即可在举报平台上举报高速公路交通违法。举报处理的进程,网友可以点击“个人中心”自主查询。举报信息通过高速交警审核后,网友将会得到相应奖励金额的话费充值或微信红包。

举报形式

网友有三种形式举报高速公路交通违法。一是通过发送照片举报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客车上下乘客、违反禁止标线四种交通违法。注意要发送2张有位移的照片;二是通过发送视频举报倒车、逆行、掉头三种交通违法。注意视频不要超过1分钟;三是通过电话和短信举报其他交通违法。

奖励额度

酒驾(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毒驾(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每发现一起,奖励500元。涉及刑事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的,经查立案后,给予举报人1000元重奖;

客运车辆违法停车上下乘客或装卸货物、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超员的;非法(伪装)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每发现一起,奖励100元;

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无牌无证机动车或非法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遮挡号牌的,每发现一起,奖励100元;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的,每发现一起,奖励100元;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或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每发现一起,奖励20元。

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时,对举报人当日多次举报的,设立奖励上限,单日不超过最高举报奖10倍的举报奖金。对于同一台违法车辆,多人举报且均符合录入标准的,按照举报时间顺序,奖励第一名举报人。

注意事项

1.举报时间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相隔不得超过12小时;违法行为的发生地点为省管高速公路;举报人在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有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摄或举报。

2.举报人应当确保举报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举报信息将被列入河北高速交警违法举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举报被公安交警部门采用的可获得相应奖励,奖励在查清举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手机充值或微信红包的方式发放。

4.以下5种情形不予奖励: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公安交警部门发现或正在查处的;举报人所提供的证据不清晰、不完整,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地点、违法事实等具体情况的;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虽然属实,但公安交警部门无法固定证据和查处的;举报人自身存在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控系统采集或交通警察(协管员)在执勤执法中依法取证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5.河北高速交警微信版“网友有奖举报平台”上线后,河北高速交警总队微博和各支队的微博微信将不再接受违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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