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小学教师今后职称都统一了

12.04.2016  09:50

 

 

河北中小学教师今后职称都统一了

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郭鹏)为改革原中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昨日,我省出台了《河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将统一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今后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用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月至6月,我省将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根据相关要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后,本单位有空岗的中小学都要将取得资格的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本单位没有空岗,但待聘人数较少的,可将待聘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待聘人员较多的单位,各地可按国家规定跨校聘用,并将其人事关系转到所聘学校,实现城市学校教师向农村一线或薄弱学校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编辑: 林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