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七县市实行区域规划管控

27.03.2017  19:01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提出对京冀交界地区的7个县(市、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由省政府统筹指导编制交界地区的总体规划及土地、城乡、环保等规划,切实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相衔接。

此次纳入统一区域规划管控的包括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廊坊市广阳区、固安县、永清县、涿州市,涉及区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方案要求,相关县(市、区)各项规划经联合审查后,按照原管理层级审批并印发实施,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

河北省提出,京冀交界地区的7个县(市、区)严禁环首都围城式发展,要严格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划定交界地区河湖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开发边界,防止城镇“摊大饼”式扩张;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限制高强度、高密度开发建设和超高建筑项目。

河北省要求,强化交界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管控,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依据城乡规划确定的人口及用地规模,严控房地产开发总量。要坚决摒弃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发展方式,严禁在交界地区大规模开发房地产,严格控制高档住宅开发以及在城镇、铁路公路干线和主要街道、滨水地区及城市边界地带建设高层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