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科技特派员进村助创新创业

11.04.2017  09:27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戴绍志)为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增值和品牌化、高端化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日前,沧州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通过实施七大专项行动,选派一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的科技特派员,重点对农业科技型企业、特色产业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等创新主体及平台提供服务。预计到2020年,全市科技特派员达到1000人,法人科技特派员达到10个。

在基层期间,该市将组织开展七大专项行动:

科技特派员精准选派行动。选派一批农口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骨干科技特派员和专家服务团,进驻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服务;选派一批农、林、水等农技推广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适用技术示范推广;选派一批农村流通科技特派员、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等,到农村带领农民创新创业;选派一批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社团和企业等法人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创办、领办农业科技型企业。

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行动。针对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需求,重点围绕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现实需要,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推进渤海粮仓、粮食丰产等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和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在良种选育、新型药肥、农业物联网和装备智能化、节水节肥节药农产品加工以及农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新型实用技术成果,筛选形成系列化、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包,转化推广100项新成果。

京津冀创新创业平台共建行动。以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吸引京津科技人员来冀创新创业,共建一批农业科技成果承接转化基地、新型创业孵化基地、农业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促进京津农业科技成果向河北转移转化,为农业各类创新主体提供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撑,提升产业链科技含量。

农业“星创天地”创建行动。选择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科技支撑、有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有完整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有完善的支撑保障机制的企业、合作社等实体,创建一批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的农业“星创天地”,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营造低成本、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服务环境。

大学生村官“科技青春·创业富民”行动。支持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创建科技型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网店、农业科技超市、“万元示范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培育壮大农村科技型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造就一支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农民收入。

“互联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行动。围绕沧州市农业主导产业,建立一批“互联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促进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环节的应用。对接国家、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科技特派员网上备案登记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统计报告制度,并把科技特派员纳入组织部门人才工作。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行动。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为引导,加快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扶持多元化服务组织,依托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供销合作社服务网点和各类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载体,为科技特派员提供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

科技特派员在基层期间,可享受政策、金融、税收等多方面扶持政策。政策方面,科技特派员在派出期间,保留原职级和岗位,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岗位变动、保险等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并把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优先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期满后,可根据科技特派员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金融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对科技特派员的授信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农村科技创业和服务。奖励方面,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成果完成单位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带科技成果到农村创业,成果转化后,应将不低于70%的净收益或股权,用于成果完成团队和个人、科技特派员的奖励、报酬;鼓励科技特派员与企业、专业经营大户等合作,以资金、技术、专利入股等方式,建立利益共同体,允许科技特派员在创办、领办、协办的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兼职取酬,探索对科技特派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奖励。税收方面,科技特派员创办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依法享受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关支农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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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永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