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水环境治理实现省内“四个率先”

20.06.2014  12:25

    6月12日至13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世斌带领省人大水环境保护调研组莅沧,就沧州市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国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开泰陪同调研。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强化整治措施,狠抓目标落实,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实行重点河流生态补偿机制、率先建立专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工作机制、率先实施坑塘河渠污染治理、率先开展涉水企业“提标”治理行动,水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重点河流水质逐年改善、近岸海域水质整体好转、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

    冯世斌充分肯定沧州市水环境保护主要工作措施后指出,沧州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不仅让调研组了解到沧州水环境治理现状,更了解到多年以来沧州在解决水的问题、治理水污染上所做的工作,对这次调研活动帮助很大。

    其间,冯世斌一行先后到泊头市污水处理厂、大浪淀水库、大运河市区段综合整治工程、黄骅综合大港、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南大港湿地,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湖库等饮用水源地保护、海洋水环境保护和入海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实地调研。(记者郭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