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月活动启动

03.12.2014  23:25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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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月活动。

      昨天上午10点15分,记者在沧州市区解放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看到,一男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被执勤交警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书面备案,并对其罚款20元。据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即日起,市交警部门将对市区及各县(市)主城区非机动车通行量较大路口的通行秩序进行强化治理。重点对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以及电动货运三轮车闯禁行、客运三轮车非法营运、畜力车闯禁行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并通过媒体适时曝光当事人违法信息。

      据统计,昨天,全市交警部门共出动宣传车36部,设置交通安全教育咨询点40个,出动宣传警力185人次,通过L E D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语1560条,为路人散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规劝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中国式过马路”188人,并依法对35名擅闯红灯或逆行并规劝不改者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