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19.08.2015  18:30

  为汲取河南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沧州市民政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持续发力、狠抓隐患整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迅速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迅速下发通知。 8月17日,迅速在全市民政系统印发通知,贯彻落实河北省公安厅、民政厅、教育厅《关于夏季消防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知》,并要求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要组织县、乡两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严格对照大检查工作方案,逐项落实、逐条整改;认真查缺补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下大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现场布置任务。 8月1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庆瑞同志召集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再次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现场任务布置。强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管理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要对民政系统所有单位全面检查、全面评估,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是学习典型经验。 针对民政系统工作领域、服务人群的特殊性,选取安全生产治理有成效的县(市、区)在现场会做典型交流,打造具有民政系统安全管理特点的专业化课程,及时在全市民政系统推广。

   四是严格检查督导。 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做到“零容忍”,果断进行铁腕整治、限期整治,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在8月底前反馈。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