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多点发力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10.11.2016  21:04

  冬季来临,沧州市民政局提前准备、多措并举,妥善安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是大力提高低保对象保障水平。按照沧州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分别将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50元/月和3500元/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据统计,全市现有低保对象84374户136381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25亿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认真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救助范围和救助形式,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入冬以来,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944万元,救助患大病困难群众9561人次,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三是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机制,所有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平台),规范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批、救助标准等,畅通救助通道,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截至目前,全市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8082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724万元。四是全力做好冬春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及时核实救助底数、登记造册,制定冬春灾民救助方案,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