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四措并举确保打击传销取得成效

31.08.2017  13:14

  沧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打击传销取得成效。

  一是迅速按排部署。“李文星案”被媒体披露引起社会反响后,该局第一时间作出部署,要求青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起来,加强巡查力度,确保无传销人员流入。并指导青县打击传销办公室召开了全县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集中打传行动。该局召开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制定了打传专项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以青县、黄骅、任丘、河间、新华区、运河区为重点区域,以“拉人头”、“资本运作”等形式或名义从事传销违法活动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集中整治。

  三是发动宣传攻势。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进社区、进车站活动,在显著位置设立宣传展板、悬挂活动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全方位、多角度揭露传销手段和害人本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防范传销。

  四是突出打传重点。为克服以往打传工作中存在的遣散——返回——再遣散的难题,明确了严厉打击骨干分子,从B级和C级传销头目入手,在根本上斩断传销组织利益链条的方式方法。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首要分子,逃避打击或者被依法处理后屡教不改以此为业的传销人员,以合法公司为外衣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人员,威胁、诱骗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宣传车1190余台次,张贴公告、标语、条幅等5649幅,群发短信940次,发放宣传资料4.4万份。共摸排社区、村219个,宾馆、出租屋1999家。出动执法人员6515人次,捣毁传销窝点734个,遣散传销人员4600余人,解救被骗人员23人,刑事拘留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19人。(沧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