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召开“阳光民政”建设推进会议

20.08.2015  18:28

  8月18日,沧州市召开“阳光民政”建设推进会议。沧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庆瑞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长江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参观了黄骅市旧城镇小堤柳庄低保民主评议现场、常郭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大厅、黄骅市殡仪馆以及黄骅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观看了黄骅市“阳光民政”建设专题片,黄骅市、吴桥县、青县、海兴县分别介绍了“阳光民政”建设、安全管理、阳光殡葬、阳光救灾方面的经验做法,其他各县(市、区)进行了书面交流。

  吴庆瑞强调,要完善思路,全面推进“阳光民政”建设工作,一要坚持一条主线。即“阳光民政”建设这条主线,规范公开,讲求实效,完善制度,加强宣传。二要搞好两个规划。即“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确保民政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用与地位的发挥。三要理清三个清单。即民政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民政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清单、民政事业的各类建设项目清单。四要推进十项工程。各县(市、区)、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建设十项“阳光民政”工程实施方案》、《十项“阳光民政”建设指导标准》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和救灾应急、优抚安置和双拥共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改革、民政专项事务等几个方面的工作。五要强化安全管理。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管理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做到“零容忍”,果断进行铁腕整治、限期整改。六要抓好信访稳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到原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逐一研究制定预案,实行“五包”责任制,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吴庆瑞要求,要夯实基础,为推进“阳光民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主动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争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和“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优秀民政干部。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制任。各单位一把手要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不懈,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人人上肩,使主动履职尽责成为各级民政干部的新常态。三是大力推进民政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按时限要求完成民政信息平台建设、OA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和民政网站建设。另一方面,要注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严格按照制定的体系文件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标准化外审顺利通过。

  该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