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

30.10.2015  18:00

  10月28日,沧州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对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核查以及公办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沧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 (市、区)民政局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工作,严格按照新的农村保障标准(2800元/年),做好新增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认定和原低保对象的审核工作;二是进一步全面落实“阳光低保”,加快低保长期公示栏和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年底前达到全覆盖;三是大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季节变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三院”安全运行。

  会议强调,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农村低保提标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提标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切实落实县级配套救助资金;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各项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