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三个融入”助推“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28.07.2016  15:38

      沧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工作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以三个融入为手段,稳步推进“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美丽沧州·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6月,该局联合沧州市文明办、市消协,按照省局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下发了《“好人之城·美丽沧州·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工商引导、企业创建、社会共治”的工作原则,在全市建立以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消费纠纷调解为重点,以落实“一承诺五制度”为抓手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共治新机制,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新消费质量,推动新消费升级。

      把“美丽沧州·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融入到“好人之城”建设当中。通过开展“好人之城·美丽沧州·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新消费质量、推动新消费升级,为实现五城建设、促进全市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新动力,释放新空间。经过2至3年的努力,逐步培养一批放心消费单位和行业,在全市消费经营者中,培育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00家,县(市、区)级放心消费创建单位500家,推荐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单位30家,形成一套具有沧州特色的比较科学完善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

      把“美丽沧州·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融入到“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中。该局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精准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为目标,积极创新经济新常态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模式。今年上半年开展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综合利用分析商品质量监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媒体报道信息等,对辖区区域性集中商品进行梳理;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加强服务消费侵权问题查纠;组织开展了对系统消保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消费维权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对市场开办者和企业经营者的培训提高了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的质量意识、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

      把“美丽沧州·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融入到社会整体氛围当中。该局与市文明办联合推动“美丽沧州·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得到了政府大力支持。为了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该局组织开展了向社会公开承诺活动;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创建活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职责明晰、密切配合、齐创共建的协作机制;同时建立一支消费维权志愿服务队,调动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消费维权工作,壮大消费维权力量。正式开通沧州市工商局12315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消费者只需动动手指,即可借助平台快速完成消费维权查询、投诉举报等操作,该平台拓宽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了消费维权精准服务功能。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和市消协发出倡议,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招募、聘请消费维权志愿者,建立一支由记者、律师、行业协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和村组负责人组成的消费维权志愿服务队,并向他们颁发“消费维权志愿证书”。(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