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一季超额完成全年造林任务

11.05.2015  17:06

    今春以来,按照沧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上下将造林绿化“生态之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提前行动,全面突击,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植树造林热潮,一季完成造林42.8万亩,占春季造林任务25万亩的171.2%,实现了全年任务一季超额完成。其中,“6+1+1”廊道绿化完成绿化长度341公里、造林8万亩;“森林围城”完成营造城郊森林14处、造林2.7万亩;大方大片造林完成营建100亩以上造林大方447个、造林13.1万亩,绿化河渠3.8万亩。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将造林绿化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大事要事,全力实施“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市委书记商黎光多次听取绿化工作汇报并做出重要批示,市长王大虎先后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县(市、区)长会议上对造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平多次召集专题调度会,每周听取一至两次绿化工作汇报,并深入16个县(市、区)和造林一线进行密集现场调度。各县(市、区)也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强力推进绿化工作的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在今春的绿化活动中,各地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 “6+1+1”绿色廊道(石黄、京沪、津汕、大广、沧保、廊沧6条高速、京沪高铁、106国道)、森林“围城”(中心城区、县城、开发区、工业园区)、万亩造林大方等3大绿化工程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把握关键点,找准突破口,重点发力,攻坚破难。为推进石黄高速绿廊绿化提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平多次率领市林业局和沿线5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石黄高速公路绿化一线,现场检查指导,研究绿化模式和绿化措施,邀请省林业专家对石黄高速绿廊工程和东部盐碱地造林进行调研指导,制定具体规划、严格标准质量。沧县石黄高速绿廊东段绿化中,坚持绿美结合,采取花、灌、乔树种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开挖台田沟改良土壤,因势造景,打造了11.7公里长的绿色景观路。献县、泊头市在石黄高速公路坑塘绿化上,因势整地,乔灌花搭配,打造了各具特色的绿化景观。在森林围城上,孟村县把城北森林公园列为全县“一号工程”和“一把手工程”,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了集森林休闲、农业观光、农庄度假、生态体验为一体的近2万亩城郊生态森林公园。在大方大片造林上,海兴县把通道绿化和县农场及其周边大方连片造林作为绿化的着力点,在武港路、津汕高速、黄辛公路全部进行绿化提升的同时,在县农场打造了近 2万亩的片林,初步形成了带、片、点相结合的绿化格局。在开展好三项重点绿化工程的同时,多数县(市、区)结合本地绿化现状和需求,因地制宜,对辖区内道路、河渠、宜林荒地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开展绿化攻坚。东光县在突出抓好京沪高速、高铁绿化的同时,还重点抓好了武千路等县乡通道、宣惠河、沙河等河渠的绿化,全县春季造林2.5万亩。   三是创新机制、优化模式。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专业化造林”为指导,积极探索和创新造林新机制,通过多元投入、多措筹资,努力破解“投入不足、规模不大、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2015年,市财政安排1亿元的资金对绿化进行专项奖补。各县(市、区)财政也都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绿化奖补,有效地激发了社会力量投资绿化的积极性。据统计,今春市、县两级财政投入绿化资金7.2亿元,撬动社会资金19.7亿元。在此基础上,积极优化造林绿化机制。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重点优化推广了三种主要模式,即“政府主导土地流转,企业营造林模式”、“企业主导土地流转、政府给予补助模式”和“土地权属者自主造林,财政给予补助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沧县在石黄高速公路廊道绿化东段的建设中、海兴县在津汕高速公路、武港路绿化中,均采用了“政府主导土地流转,企业营造林模式”,建成了高标准的绿廊示范段。河间、东光、吴桥等县市,采用了“企业主导土地流转、政府给予补助模式”,确保了通道绿廊、大方大片造林任务的超额完成。献县、泊头、盐山等地对农户自主进行的造林绿化,给予300-500元/年·亩不等的补助,调动了广大农户的积极性,在完成重点绿化的同时,造林战场拓展到了河渠绿化、农田林网和村屯绿化。   四是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坚持把规划设计做为第一关键环节,确保造林绿化的高标准、高起点。孟村县以打造“集森林休闲、度假、农业观光、采摘、生态体验为一体”的全省最大的平原森林公园为目标,委托河北省科学院地质研究所进行规划设计,将森林文化与八极拳文化、民族文化相结合,实现了高标准规划设计,高起点建设施工。运河区、青县在城郊森林公园中分别聘请了北京、天津的园林设计单位,进行了深度研究和高标准设计,实现了绿化与文化的融合、生态与民生的统一。各县(市、区)普遍实行招投标制,实行苗木统一订购,造林专业队招投标造林。造林期间,市林业局组成5个督导组,深入造林一线进行具体督导。各县(市、区)林业部门也组织技术人员包乡包村,深入到田间地头指导挖坑、植苗、浇水、涂白等各个环节。造林结束后,各地迅速将造林地块转交给营林公司、造林大户、农户等管护主体,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浇水、防倒伏、保成效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上来。同时,经营管护主体成立护林小分队,加强对林地的巡查力度,确保造林成果。(沧州市林业局) (第005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