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院动态式主审法官办案效果好

04.07.2014  12:42

      为了顺应司法改革的要求,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沧州中院从 2014年3月开始推行动态式主审法官负责制。近日,为全面了解动态式主审法官办理案件的情况,院案件评查小组用一周的时间,对首批动态式主审法官签发的全部裁判案件的文书格式、文字表述、诉求归纳、裁判说理、审判程序、法律适用等进行了严格的判后评查,并对调解率和信访情况作了核查与了解。通过评查,发现动态式主审法官办案效果良好。

      一是案件调解比例较高。首批实行动态式主审法官总计办理案件183件,其中调解案件122件,占比为66.6%;裁判案件61件,占比为33.3%。二是案件质量较高。经评查,上述裁判案件无文书格式、文字表述等瑕疵,无认定事实、法律适用、程序违法等错误;裁判文书对当事人诉求归纳准确,针对当事人诉求说理透彻、充分。三是办理案件效率有所提升。因减少了审批环节,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四是无申诉上访。评查小组将上述案件信息与院领导接访平台的信访数据信息比对,上述案件没有不良反映记录。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