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五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5.06.2018  15:17

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山东省沂源县审计局“五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普法工作新格局,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审计执法意识。 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在法律之下行使权力,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制观念;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坚守法律底线,增强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法规科负责具体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公开发布,全面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三是加强落实学法制度。 组织全体审计人员重新学习《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切实增强依法审计的意识;通过集体学习、在线学习、专家培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至少参加4次法制学习活动。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 通过审计项目见面会,审计情况交流会,专项审计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利用业务会议、审计现场和被审计单位走访等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宣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审计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持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五是加强检查监督。 编制完成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责任主体,分管领导、科长、主审层层签订项目审计责任书,并将责任追究制度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对审计人员权力的监督和约束,要求审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建立审计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李河新 田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