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08.11.2017  10:27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受气象条件影响,根据有关要求,11月7日12时起,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继续执行。

接省大气办通知,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冷空气影响,11月7日全省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

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有关要求,我市于11月7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继续执行。11月8日限行尾号3,8。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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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全市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检验我市应急预案,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