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下放医疗价格管理权限

26.12.2019  14:23

  近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授权设区市管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决定授权设区市管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管理,由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制定、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报当地设区市政府同意,并同时报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备案后实施。具体项目或类别为精神心理卫生、眼部手术、口腔肿瘤手术、口腔正颌手术、口腔种植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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