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汛期到来之前非煤矿山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13.05.2017  15:15

  (记者张云凌)省安监局日前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将影响非煤矿山度汛的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尾矿库要落实包库领导,所有“头顶库”要制定《尾矿库下游人员疏散方案》;出现重大险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疏散撤离,有效应对事故灾难。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度汛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值守人员、整改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切实将本企业各项度汛措施部署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非煤矿山安全度汛负总体监管责任,各主管负责人负直接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尾矿库包库领导对尾矿库企业度汛工作负监督落实和应急值守责任。非煤矿山企业要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汛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巡查,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出现重大险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疏散撤离,有效应对事故灾难。

  据悉,目前我省非煤矿山复产复工相对集中。截至3月30日,各地金属非金属矿山复产复工276座,尾矿库企业复产复工62座,选矿厂复产复工70座,当前生产运行状态的非煤矿山总数为719座(含生产的选矿厂219座)。已制定计划将于4月复产复工的非煤矿山至少有261座(金属非金属矿山183座、尾矿库37座、选矿厂4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