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法院:“五字诀”加强诉前调解

03.12.2014  23:04

      永年县位于河北省南部、邯郸市北端,是河北省人口第二大县,人口95.4万,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每年也产生大量的矛盾纠纷。永年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力量,近几年平均每年受理的案件在3500件以上。为最大程度化解矛盾,该院突出诉前调解,在群众前来立案时,适时进行调解,使大量矛盾纠纷形不成诉讼就得到解决,达到了“快、好、省”的良好效果。“”,就是避免了进入诉讼后的各种程序,矛盾纠纷得到迅速解决;“”,就是及时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避免矛盾扩大化,也消除了信访隐患;“”,就是既节省了群众因诉讼产生的各类费用,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因此,该院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采取“联、全、广、动、重”五字诀强力推进,今年以来共有2200余起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结案,且调解后普遍无重复起诉现象,有效地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对接,突出一个“”字

      该院在诉前调解中,为最大程度地保证调解效果,着重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将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机制。对前来立案的群众,采取“询问、联系、沟通、解决”四步走策略,即询问立案事由,联系相关部门,多方沟通调解,最后予以解决,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增强协调联动效果,该院与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妇联、消协及其他相关民调组织等部门建立了沟通互联工作制度,确保能够在矛盾纠纷出现时能够及时开展工作,有效地实现了纠纷合力攻坚破解或向其他部门组织有序分流,提升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纠纷化解作用。

      二、着眼全局推行诉前调解,突出一个“”字

      该院坚持着眼全县和谐稳定全局,在全院范围内广泛推动适用诉前调解,在具体工作中,按照“两个判断一个注重”,对矛盾纠纷逐层剥离。“两个判断”就是对前来立案的群众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向其耐心解释,并告知应去的部门或者解决的办法;认为应该立案的,邀请其进入诉前调解室,认真倾听其诉求,充分运用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进行化解,化解不了的及时立案。“一个注重”就是注重发挥基层法庭作用,充分利用基层法庭扎根基层、联系群众较为紧密的优势,与基层司法所、村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联动,共同化解,需要走村入户的,主动上门进行调解。如广府法庭下辖五个乡镇,他们对前来立案的群众,主动与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当地有名望人士取得联系,一起先行处理,从情、理、法等方面入手,最终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今年以来该庭采取这种方式化解矛盾达到100起以上。

      三、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突出一个“广”字

      该院着力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把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善于开展调解工作的法官安排到立案接待窗口,同时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一方面聘请本机关和司法局离退休老干部担任特约调解员,使其丰富的工作经验得到继续施展;另一方面,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扎根基层的天然优势,让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到诉前调解中来。同时,加强法官、人民陪审员和特约调解员之间的互动互通,并采取定期培训和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办法,通过组织人民陪审员和特约调解员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观摩庭审、调解座谈会等,有力提高了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今年以来,该组织各类培训8次,有效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和质量。

      四、走入基层主动发现矛盾纠纷,突出一个“”字

      该院充分发挥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利用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中在每一个乡镇设立基层法庭的契机,主动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大局,增强法院知民情、解民忧的主动性和调处效能。14个新设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定期走访辖区所有村落,从早、从小、从源头上入手全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使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排头兵。同时,结合人民陪审员,对辖区一般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如南大堡法庭收到的赡养纠纷比较多,他们利用贴近乡村的优势,安排办案人员进行专门调研,上门了解农村老人赡养纠纷的难点,并从维护家庭和谐角度考虑出发,全力在立案前化解矛盾,取得了全年无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良好效果。

      五、明确重点案件领域采取强力措施,突出一个“”字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该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如井喷一样猛增。该院把交通事故类纠纷作为适用诉前调解的重点领域,在交警队设立专门的交通巡回法庭,利用法庭设在交警部门的便利,加强与交警的协作,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共同推进矛盾化解。巡回法庭的法官在事故发生后就开始接受事故双方的咨询,化解矛盾和信访,配合交警促使大量事故在诉前能够得到调解,并且在交警处理阶段,就将事故双方的联系方式、车辆保险情况、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查清,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因诉讼主体不全追加当事人而延误案件审理的问题。交通巡回法庭所办案件实现了100%自动履行和零上访。今年以来,交通巡回法庭接受事故当事人咨询2360余人次,诉前配合交警调解案件1271件。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