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01.06.2016  21:55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关于201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质监综函〔2015〕40号),我厅已完成2015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至6月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举报或申诉(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邮编:050031,联系电话:0311-83054685)。举报及申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5年度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

   

 

 

2016年5月30日

 

附件1:2015年度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2:2015年度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