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男子64万元预购水泥 提货遭遇涨价25万元

09.11.2016  20:37

全款预购水泥 提货遭遇涨价

买方直呼卖方失信 卖方称原材料涨价,实属无奈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会武)花钱买水泥,买方既有卖方开具的水泥“代存卡”,又有相应的收费票据。可等买方提货时,竟遇卖方再涨价。“说变就变,卖家的信誉去哪儿了?”近日,邢台市民任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原本64万元买来的4000吨水泥,如今再提货,却要再多付约25万元的加价款,任先生直呼无法接受。

买方

64万元办了4张水泥“代存卡

钱交了,咋成卖方说了算?”任先生既疑惑,又十分生气。据他讲,因柏乡修路需要,2016年5月底,他受江西天丰有限公司委托,在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购买了4000吨水泥。当初购买时,水泥厂以每吨160元的价格卖给他,他随即向水泥厂交清了64万元的水泥款。水泥厂给任先生开具了4张水泥“代存卡”,每张卡可提水泥1000吨,且提货时间没有限制。

之前没有收到任何出库通知,‘代存卡’上也没写限制日期。”任先生说,之前,他凭“代存卡”到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拉水泥一直很顺利,先后曾提走820吨水泥。2016年10月19日,任先生再次凭卡提货时,水泥厂的工作人员提出了加价的要求,且每吨要加价至240元。任先生若不补齐剩余3180吨的差价25万余元,则不能将货提走。

记者接过任先生的4张“代存卡”发现,每张卡片上确实写有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销货代存卡片字样,并附有相应公章。卡片上购货单位的名称,所需货品品名、数量,办理卡片的经手人及日期均很清楚。曾提走的820吨水泥,卡片上也有详细记录。记者反复仔细查看,确未发现写有提货的具体限制时间。

卖方

水泥加价原因多,很无奈

11月3日下午,记者致电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部陈海军表示,11月1日,就水泥加价的具体原因,已对买方公司江西天丰有限公司作了一份详细说明,并以公函形式发给了对方。陈海军说,水泥之所以加价,作为卖方也很无奈。据其介绍,自6月份以来,由于原材料大幅涨价,加上国家政策限产,冀南水泥同行业成本大幅上升,水泥价格一直呈上升趋势。“如今我们也希望能好好解决此事。”陈海军说,公函上也阐明了,对于未出库水泥“代存卡”限制出库的异议,希望对方能在3日内与水泥厂人员进行沟通、洽谈,争取圆满解决。若买方仍有异议或不愿商榷,水泥厂方也同意买方采取仲裁或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律师

万事要俱备,沟通很必要

对此,河北章理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提醒,在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时,应确定交易价格,协商好价格上涨、产品缺货等突发情况时的救济方案。若非即时交易,在谈妥价格后,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注明产品价格、产品型号规格、提货时间和预定数量、是否收取保管费等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张磊举例说明,水泥厂与买方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文字合同,但是买方收到的“代存卡”、收据、转账记录等,已经证明了双方存在口头上的买卖合同。如果单独一方加价,未尽到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且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这就属于违约行为。如果买卖双方提前就有救济方案,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再遇到原材料涨价等情况,双方及时沟通寻求解决途径,那么类似矛盾或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