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确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05.03.2018  13:22

  从省水利厅获悉,近日,我省(河北省)在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的基础上,复核划分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区域面积共12903.66平方公里,其中重点预防和重点治理面积2517.31平方公里。

  我省划分了2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坝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康保县,区域面积3365.33平方公里,其中重点预防面积734.04平方公里;沿海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昌黎县、唐山市曹妃甸区、滦南县,区域面积3339.49平方公里,其中重点预防面积81.53平方公里。

  我省同时划分出2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太行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石家庄市鹿泉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保定市满城区、唐县、顺平县、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域面积3788.00平方公里,其中重点治理面积993.05平方公里;燕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卢龙县、唐山市丰润区(山丘区)、滦县(山丘区)、玉田县(山丘区),区域面积2410.84平方公里,其中重点治理面积708.69平方公里。(记者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