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民警李志辉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称号

07.11.2014  02:36

  10月28日上午,公安部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对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我省有3个集体和3名民警受到表彰,新华分局合作路派出所民警李志辉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为全省公安机关赢得荣誉,为省会公安机关争了光、添了彩。
  李志辉自从警以来,无论岗位如何变化,始终保持干工作必争一流的作风。特别是担任社区民警以来,立志为民保平安、扎根社区铸辉煌,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河北省公安机关“先进调解员”、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2013年入闱全省公安机关第二届“范党育式公安民警”评选,被省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他的先进事迹被《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河北青年报》、石家庄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高度赞誉。
  市局党委号召全市公安民警,特别是广大社区民警向李志辉学习,学习他忠诚可靠、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职业精神,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立足平凡、追求卓越的高尚情操,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我市公安机关创建全国最平安省会城市做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