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构建民生救助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1.12.2016  23:03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沙河市努力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积极完善构建民生救助网。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为困难群众兜住“民生底线”。

  建章立制,从制度上方便群众。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参与、社会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解决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及时提标,从时效上受益群众。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额参照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执行,将因患重病、遭遇火灾、车祸等造成家庭遇到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救助标准封顶线3000元提高到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的12倍。截至目前,累计救助1955人次,发放救助金141.8万元。

  两线合一,从标准上普惠群众。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统筹发展,深入落实农村低保低保与扶贫标准衔接。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月提高到57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855元提高到3300元,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3000元/年提高到4548元/年,集中供养标准由5000元/年提高到6699元/年。

  医疗救助,让群众不再为看病发愁。建立了重特大病救助、普通病救助、门诊救助、“一站式”结算救助、慈善救助和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参加新农合“六位一体”的医疗救助体系。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幅度,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方便了救助对象,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截至目前,直接救助城乡医疗对象985人次,“一站式”定点医院救助365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09.9万元。

  强化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多方式救助群众。对全市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使全市6300多名高龄老人受益。对全市11名百岁老人按每月300元发放高龄津贴。加强孤儿保障,扎实做好孤儿救助工作,今年为184名孤儿累计发放孤儿补助资金164万余元。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推动慈善文化建设,强化公众慈善意识,鼓励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进行爱心捐助、救助,推动慈善事业民营化、普及化、规范化。今年“7.19洪灾”以来收到社会各类捐款300余万元,对救助受灾困难群众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