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民生工程审批何以难过“唐僧取经”

03.07.2014  17:50

    辽宁省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是省级养老示范工程,也是市政府确定的2014年重点民生工程,原计划今年5月1日动工。可从2013年10月开始,尽管领导高度重视,并且由民政局一名副局长重点协调各种审批,可是历时8个月,经过39个单位,加盖了133个公章,仍然没有完成审批工作;下一步审批还要涉及7个单位,办理12大项审批手续(据6月30日《人民日报》)。

    由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基本就是“公事公办”,而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建设工程项目,很少有部门官员敢于马虎怠慢,甚至还可以“先上车后买票”,发生在辽宁省锦州市的这项省级养老示范工程却很让人意外,意外之一是,这样的省级养老示范工程,又是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民生工程,更够按部就班的履行所有审批手续,彰显出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确实值得称道;意外之二是,这样由市政府确定建设的省级养老示范工程,即使经过各部门的审批盖章,往往也就是“走形式”,相信没有哪一个部门敢于设卡刁难,但即使如此,还是在历经8个月、39个部门盖了133个公章的“磨难”之后,依然离最终完成审批还有不短的距离。按照先前的效率来算,要完成最后7个单位12大项的全部审批,至少还需近两个月。

    很难想象,如果这不是由市政府主导建设的重点民生工程,而是由一般普通老百姓投资建设的项目,这条审批之路不仅会比重点工程更漫长,加盖的公章更多,甚至会伴随着更多的荆棘,曾有媒体披露,海南省人大代表邢诒川在海南“两会”上“”出了他制作的“行政审批长征图”。长达5页的A3纸张,详细记录着一个投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办完手续,整个审批流程按政府规定时限是272个工作日,但实际上,很多项目审批流程少则1年,多则3年,所盖公章至少都在100以上。这就可以看出,审批之路的漫长和复杂,既不局限于辽宁也不仅限于海南,几乎就是当下各地所普遍存在的“通病”。

    对于百姓群众而言,一个部门就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一个公章就是一项需要“打点”的权力,更包含着或多或少的收费项目,而对每一个公章背后的权力疏于监督,都会滋生“寻租”,都会成为百姓群众的一道难关。显然,无论政府还是百姓群众都必须遵守法规制度的约束,在实施某些项目建设等行为时,确实也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审批,这是政府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必须,人们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仅不反感还非常认可,像土地、环保、安全、消防等等,但现实中不少需要审批的项目颇让人感到有些“无厘头”。一个民生建设项目要盖100多个公章,这本身就很荒唐。盖公章的实质意义是彰显一个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稍作观察就不难发现,我们的一些审批程序却是在凸显权力,地方政府的某些部门更习惯为权力设置审批环节,而不是出于责任而设,这就造成了审批环节表现权力“一拥而上”,出现问题追究责任“一哄而散”。

    这些年,很多地方政府都在倡导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事,但实际上某些审批程序非但没见简化、减少,反而越减越多,其实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权力欲望和冲动没有被遏制与淡化,日前有媒体引用某专家的话说,如果只注重责任而不考虑权力来减少审批手续,很多官员会“没事干”。但如果为了给某些官员“找事干”,满足其权力欲望而人为增加审批项目,则不仅是在故意添乱,更是在消磨工作效率,浪费公共资源。笔者认为,国务院实施大刀阔斧的改革,将一大批审批项目权限下放,地方政府就应当对很多审批项目和环节进行“真刀真枪”清理整顿,凸显审批项目的责任意识而不能再“卖弄权力”,相信每一个地方政府所设置的审批项目只要愿意,都能够简化不少。

    无论是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建设还是普通老百姓投资办企业等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既值得赞扬也非常必要,但前提是既不能太多,又要明确彰显审批部门的监管责任。否则,审批程序太多太复杂,不仅会导致人们的“审批疲劳”,衍生更多的“违法项目”,没有责任意识的审批越多只能会越乱。《西游记》中,唐僧师徒走过十万八千里也才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市政府确定建设的省级养老示范工程上马,居然比唐僧取经还要艰难,这样的“冷笑话”相信谁都不愿看到,也不能再任由其持续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