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亮点温暖你我

13.01.2016  16:00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全省人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很多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的深刻变化正在悄然发生……

政策扶持力度大

就业创业环境更优化

省政府2015年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实施意见》针对促进创业就业提出了更为有力的27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支持创客咖啡、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发展,大力扶持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发展,对入驻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纳入创业孵化基地扶持项目,打造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支持各类劳动者在电子商务领域创业,使他们充分享受到各项创业政策;优先安排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放宽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政策的年限到毕业5年内;国外和台港澳地区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国内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各类创业者开展各类创业专项活动等。

养老金连续上调

职工居民生活有保障

2015年3月,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10%,实现连续11年稳步提高,年均增幅在10%以上。此次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已达到2200多元。

近日,经省政府批准,于2016年1月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10元,中央财政负担70元),届时全省960万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将因此获益。

大病医保、异地结算

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2015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2015年12月中旬,全省各市全部开始支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按居民可支配收入为报销起付线,最低报销50%,分段报销,保定、衡水等市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目前,全省报销限额最高达到30万元,有效解决了参保城镇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015年7月,下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明确自2015年7月1日开始,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使用社保卡在省内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定点药店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目前基本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了我省职工,也对人员的流动和人才的吸纳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也为跨省异地就医特别是京津冀医保合作做好了准备。

扩面、降费、提标

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作用大

2015年5月,省人社厅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扩大援企稳岗企业的范围;11月,下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范围。

2015年5月,出台《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全省将减轻企业负担20亿元左右。

2015年3月,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3月1日起,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比实际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水平提高73.9元。标准调整后,全省失业金月发放标准提高到650-930元,月实际平均发放水平达863元。

高温津贴、工伤保险

劳动者权益受保护

2015年7月,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规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元。

2015年8月,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建筑业暂按项目工程总造价(合同价款)的1.0‰参保,同时,规定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建设项目,各地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为全省120万名建筑领域从业人员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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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