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取消出具“单身证明” 河北尚未实施

18.09.2015  10:47

河北广播网9月18日消息(记者冯晔)民政部日前下发通知,规定今后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俗称的“单身证明”。那么,现在我省民政部门下属的婚登记机构还能开具这项证明吗?

记者:在石家庄长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记者看到,三个服务窗口前全部排起长队。其中不少人并不是来办理结婚、离婚,而是提交材料办理“单身证明”的。部分市民表示,正是由于看到取消的通知才抓紧赶来的,还好现在还在照常办理。

市民1:买房,办手续必须有这个东西。

市民2:贷款,带户口本、身份证,还得复印。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目前还未正式收到民政部文件,因此全省各婚姻登记处仍然提供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服务,何时停止开具时间还未确定。

工作人员:咱们现在还没收到通知,都可以办,收到通知才算。

据了解,由于很多部门和单位索要该项证明,以石家庄一个区的婚姻登记处为例,每年开出的单身证明就达数万份。部分市民表示,虽然不收取费用,但却需要来回奔波,并且由于单身证明的有效期只有一个月,而部分业务流程较长,自己就不止一次办理过这项证明。

市民:在方便来讲,肯定是好事。想要的话,部门应该能查到吧。

不过,一些市民表示,需要单身证明才能办理的业务,比如应用最广泛的房产交易,目前还没有取消相关要求。个人名下房产信息查询和房产证办理等多个环节都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市民:过户也要,单位好多部门也要。

有人担心,一旦通知下达到民政局窗口,单身证明取消,而许多业务又要求提供这项证明,自己夹在中间该怎么办?省民政厅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民政部官方微博给出的解释,今后部门和部门之间将直接核对信息,无需群众往返奔波。

工作人员:民政部说了,征求了银监会、住建部的意见,不知道具体以后有些部门是否还要,有些部门如果非要的话,如何办理到时候再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