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风楼厅长在全省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上指出 坚持学法用法立法 提升民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12.06.2015  20:18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省民政厅于6月11日至12日举办了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厅党组书记、厅长赵风楼出席培训并讲话,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许祯科主持培训,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耿东星、厅巡视员王云、副巡视员张世通和民政厅全体干部、各设区市民政局主管副局长和法制科长、省直管县(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赵风楼强调, 一要 坚持学法懂法,努力成为民政法律的解读者、宣传者。 民政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民政干部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在群众中具有较大影响,理应成为民政法律的解读者、宣传者、维护者。目前,涉及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已有百余件,主要的传统的民政工作都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想成为民政工作的行家里手,必须认真学法、下苦功夫学法。这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也是对民政干部的基本能力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培训工作,让学法成为民政干部的新行动、新常态。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学习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更好地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要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等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扩大民政干部学法的参与面,增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的实效性。要积极向社会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为群众解答“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城乡大病救助、婚姻登记管理、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做到送法律法规知识到群众手中,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高社会正能量。 二要坚持守法用法,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 进一步贯彻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用执法用法的模范行为推动法治民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推进职能转变。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开、放到位、放彻底,把该管的管到家、管到位,实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既要反对不作为,也要反对乱作为。进一步规范权力,使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职权法定方面,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做好现行职权依据的梳理、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以及备案工作,做到执法主体明,执法依据明,执法责任明。要持续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推进网上审批,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职责清单和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管,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三要坚持护法立法,提升民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各项民政工作只有确立了法律地位,才有相应的工作位置、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只有将民政为民的体制、机制和各项制度法律化,才能使民政事业的路子越走越宽。对有法律、行政法规或上级政策依据的,要协调制定实施性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实际工作又亟需规范的,要积极争取以党委政府名义或者部门联合发文等方式制定规范性文件。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善于挖掘问题,做好调查研究,为制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打下基础,真正使民政立法工作做到上报一批、储备一批、调研一批。要提高立法质量,节约宝贵的立法资源,给上位法加入地方特色内容,让其更有可操作性,保证国家法律在地方能够顺利有效的执行。要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强化使命意识,增强责任担当,始终绷紧民政依法行政这根“”,自觉将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同时,也要正确看待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勇于担当,敢于当被告,善于当被告,增强民政行政机关公信力。

  此次培训,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行政诉讼专题以及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条案审查等,进行了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