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

04.05.2018  21:0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要求,部署开展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5月4日上午,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兰保良,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耿东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兰保良厅长就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是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对于反映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各级民政部门要向同级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或当地纪委及时反映、移交,由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或当地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查处。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清除农村低保违纪违法土壤。二是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和具体步骤。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低保经办机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事窗口作为重点督导检查对象。明确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步骤和工作方案,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坚持边查边改,切实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解决问题,力争早发现、快处理,把农村低保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要将专项治理与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相结合,聚焦“兜准兜住兜牢”目标,重点对农村困难老人群体、低保边缘群体、因病因学刚性支出过大群体进行核查,对所有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和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进行全面排查,防止“错保”、“漏保”。对低保对象的认定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动态管理。四是建立农村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严格农村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督”方式,提高工作透明度,将所有可以公开的低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在民政部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全面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切实做到“逢进必核、复查必核”。

  省民政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社会救助工作的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同级纪委监委派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