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顿 每年5万亿转移支付

04.02.2015  11:17

    关系百姓福祉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很多民生资金都出自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此次转移支付改革,既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权力寻租和腐败之风的大背景下,中央开启的又一场政府部门“自我革命”。

     政府部门清专项

    狠刹“跑部钱进

    目前,我国全部财政收入中,地方本级收入大约贡献一半,但支出要花掉约85%,这之间的差额就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来平衡。于是一幕幕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跑部钱进”情景不断上演,转移支付更成为腐败和浪费高发地。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一般是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项目过多过滥不仅导致资金使用‘撒胡椒面’,最终也形成了部门的利益格局。”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削减整合专项,将直接触动政府部门利益,是一场政府“自我削权”的革命,倒逼政府转变职能。

     合理划分事权

    取消地方配套

    对地方而言,辛辛苦苦要来的专项资金,用起来却很难——地方需要为中央专项资金提供配套,配套比例有时高达1∶1,导致财政“雪上加霜”。

    “取消地方配套,无疑将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减少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有利于地方统筹安排预算。”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郭庆旺说。

    而针对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过细,此次改革意见在打破“专款专用”上也有所突破。

    意见明确,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属于中央委托事权的项目,可由中央直接实施的,原则上列入中央本级支出;属于中央地方共同事权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支出责任,中央分担部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委托地方实施;属于地方事权的,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主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少量的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事务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支持,以实现特定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