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青年创业引领计划 每年引领2万青年创业

17.09.2014  10:54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付锐)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发布通知,决定自2014年至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帮助和扶持更多城乡青年自主创业,逐步提高城乡青年创业比例和成功率,力争实现引领8万名城乡青年(每年2万人,其中大学生每年1万人)创业的预期目标。

    推进创新创业教育 将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城乡青年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城乡青年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指导工作。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创业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及创业教育,实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通过专题讲座、创业沙龙、素质拓展、创业大赛等多种形式,辅助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要鼓励和支持学生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大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开展创业能力培训 参加实训每月补贴300元

    针对有创业愿望的城乡青年特点和需求,制订实施城乡青年创业培训计划。特别是针对有创业愿望的学生,优先安排培训资金等资源,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要与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相结合,以提高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

    积极引导城乡青年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对符合条件的城乡青年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创业培训后到创业实训基地参加实训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可给予创业实训基地不超过3个月的创业实训补贴。对于河北省城市街道社区青年创业培训计划和河北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中的优秀城市、农村青年优先培训,并享受相关补贴。

     放宽工商登记条件 推行电子化登记

    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拓宽企业出资方式,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为创业青年办理企业开户手续提供便利和优惠。

     网络创业城乡青年纳入贷款扶持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城乡青年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型企业的,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缓解他们在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要规范贷款程序,简化相关手续,开辟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将网络创业城乡青年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范围。河北省城市街道社区青年创业培训计划和河北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中的优秀城市、农村青年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畴,支持他们带头做大做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建设孵化基地 提供低成本创业基地

    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大学科技园区、高校创业孵化园,利用各类基地(园区)、闲置厂房和专业化市场等各类场所,建设容纳城乡青年创业的孵化基地(园区),为城乡青年创业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地。在全省骨干院校中建立一批大学生创新工作实验室;力争3年内遴选80个企业资质良好、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中小型企业成为省级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予以挂牌。

    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要对进驻的青年初创企业积极开展创业孵化服务,进行全程扶持,为创业青年提供工商注册登记、人才对接、技能培训,融资服务、创业规划等“一站式”服务,对入驻创业基地(园区)的青年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房租物业及水电费补贴。

     可在求职和创业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允许青年在求职和创业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纳入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整合服务资源,建立综合性创业指导中心;在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立创业指导服务窗口。拓展创业服务功能,推行创业服务标准化管理。采取引办、领办、代办等方式,探索“订单式”、“超市式”服务模式,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创业培训、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注册登记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积极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拓展的有效方式,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注册“网店”的创业青年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