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每个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办一件实事

28.06.2015  10:55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叶娟娟)省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近日召开,会议通过了2015年为残疾人办实事“阳光行动”工作意见。意见提出,2015年继续实行残工委成员单位为残疾人办实事制度,每个残工委成员单位全年至少为残疾人办一件实事。

  意见要求,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指导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人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落实优先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政策,确保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年度总任务的比例高于当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占存量危房总数的比例。

  意见指出,省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置1名残疾人就业。出台盲人按摩所管理相关政策,推动市、县级中医院开办盲人按摩门诊。帮助残疾人发展家庭手工业,帮助农村青年残疾人拓宽就业渠道。组织设区市特教学校和县(市、区)特教学校有效对接,促进残疾人高中和中专教育。探索送教上门服务模式,开展残疾儿童、残疾学生助学活动。围绕残疾人事业重要政策、重要事件、重要活动和重大典型,深入挖掘宣传素材,开展“讲河北残疾人故事”活动。大力推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无障碍设施工程与新建建筑和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每个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开展1次志愿助残服务,每个省政府残工委成员至少联系2户残疾人家庭。